“自来水里有避孕药”“南京猪肉铅超标”“舟山人头发里汞超标”一条条耸人听闻的微博的炮制者,竟是一名打着“环保人士”“专利持有人”旗号的商人董良杰,而他的最终目的是销售自己生产的净水器。而为董推波助澜的,竟是薛蛮子。薛指导董发骇人微博并转发,在董人气暴涨后,薛再投资董的净水器公司。昨天,北京警方披露,董良杰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拘留。
□出头之路
欲做“净水大王”融资屡碰壁
47岁的董良杰,在新浪微博的认证身份是“微鼻砷和重金属过滤技术、生物陶技术发明人,微陶环保联合创始人”,粉丝超过30万。公开资料显示,董良杰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后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就读新闻专业双学士。1999年,董良杰以陪读的身份在夏威夷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主修环境专业。2008年12月,董良杰回国。
据媒体报道,董良杰回国后创办了北京微陶环保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致力于微鼻重金属水处理专利技术的推广和相关环境污染的工程治理”。警方证实,董良杰在北京、苏州各有一家公司,在河南还有一家工厂。
董良杰还在淘宝上开网店销售净水产品,月销售额5至8万元。但在他看来,这还远远不够。董良杰说,他是有野心的,希望做“中国净水器行业的乔布斯”。
为了得到关注,董良杰频频参加各种研讨会,四处推荐自己的专利,但始终无人关注,也没有人愿意投资。
□勾上大V
借雾霾搭上薛蛮子增影响力
2011年初,董良杰发现,微博是一条能够快速积累人气、扩大影响力的捷径,是一个不用花钱的宣传平台。时值日本发生核污染事故,公众开始关注环境污染,董良杰以所谓环保专家、海归学者的身份注册了微博账号“环保董良杰”,发表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微博,渐渐积累了一些人气,粉丝迅速蹿升到3万,到当年11月份,达到了8万。但是,这仍无法满足董良杰的野心,他将目光瞄准大V们,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快速提升影响力。
机会很快就来了。2011年11月份,薛蛮子在微博上晒了一张自家阳台大雾的照片。董良杰抓住机会,评论称:“这是雾霾,含有大量有毒的PM2.5,对人体健康不利,特别不宜于室外活动”。这条评论果然引起了薛蛮子的关注,并将该评论转发,引发更多人关注。
董良杰事后给薛发私信,称自己是夏威夷大学的老师,研究空气、水和重金属等方面的污染,有些数据可以提供给他。通过微博私信,两人建立了初步联系。
2012年初,董薛在北京会面。董称自己在美国研究重金属污染,目前在河南有工厂。初次见面,董良杰就向薛提出投资请求。董良杰承认,他有私心,想借助薛的影响力,转微博。“给我增加点影响力”。但薛蛮子最初认为董良杰的工厂规模太小,还达不到能让他投资的标准。但薛蛮子还是留了后手,表示愿意和董做朋友,帮其转发微博。
□造谣传谣
造骇人微博薛蛮子出任导师
据警方统计,董薛二人合作后,董良杰至少制造了12起“骇人听闻”的虚假微博。这其中就包括广受关注的“自来水里有避孕药”“南京猪肉铅超标”“舟山人头发汞超标”等。这些微博再经薛蛮子转发推广,迅速扩散发酵,对环境污染疑虑、恐慌的情绪在网民中蔓延。
用薛蛮子的话说,虽然生意没有做成,但两人就此成为了朋友。董良杰称,每当有比较重要的文章,都会让薛蛮子帮忙转发,薛也基本都是不加核实就直接转发。而对于如何发微博,董良杰也得到了薛蛮子的大力“指导”。董良杰说,薛蛮子告诉他,枯燥的微博没人看,“不能太专业,要通俗化,现在网上流行标题党,容易吸引眼球,又容易得到关注”。
董良杰说,虽然微博标题由他来起,但基本上也采纳薛的建议,“比如说涉及到不孕不育,就说环保不抓断子绝孙,直截了当。比如说畸形儿高发,老百姓听不懂,就说生个小孩没屁眼,这样的话比较容易传播”。
在“自来水里含避孕药”的微博里,为了引起公众的关注,董良杰除了听薛蛮子的建议,起了一个骇人的标题,内容中还加入了“后果难料”等词句。“这更容易引发联想,造成大家心里都没底。”董良杰说。
□恐慌营销
网扒论文断章取义搞恐慌营销卖产品
据北京警方披露,董良杰发布的所谓“科普”微博,都将网上一些仅是学术探讨性质的论文中未定论观点,“嫁接”编造发布在微博上。
其中,“自来水里有避孕药”事件,就是来自一篇他人的论文。原论文作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论文只提到水源中检出这类物质,并不等于“避孕药环境污染可导致野生动物不育或降低再生能力”,也未提及是自来水,董的微博是误导。
在炮制“舟山人头发里汞超标”的微博时,两条微博薛蛮子都进行了转发,但薛蛮子承认,事后他还曾带着粉丝一块儿去舟山吃了鱼。有网友指出,这个董发布的数据来自网站一篇文章,文章中提到,日本人和中国台湾人的头发中含汞量都比舟山高,但董只截取了一部分。
在炮制“南京农大动物学院研究员随机检测南京市场上猪肉,发现南京猪肉铅超标率达38%”的微博中,董良杰这组数据也被查出来自在校研究生发表在2011年7月25日的论文《南京和潍坊猪肉中重金属及部分微量元素含量调查》,但论文引用的是“高品质绿色”标准,并不是“常规无公害”标准,前者是更高标准,后者是通行标准。
董良杰说,他积累人气,就是为了节省大批的广告费和代言费,因为微博上基本上不花钱。有网友就指出,作为卖净水设备的公司,“传谣背后潜伏的是巨大的商业利益”,并指董的这种策略实际上是一种“恐慌营销”。
□身陷囹圄
眼看董良杰成气候薛蛮子投资200万
眼看董良杰在网上逐渐成了气候,又考虑到其专业背景,薛蛮子觉得,董的净水器开发后有市场潜力。今年1月,薛蛮子终于出手了,他给董投资200万元,其中100万是自己投资,另外100万出自其与他人合作的公司。薛摇身一变成为董良杰公司的股东。在获得薛的投资后,董良杰的专利产品也开始正式投入量产。
但董良杰的发财梦没能做太久,9月11日,董良杰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中国净水界的乔布斯”梦断高墙。
记者了解到,进入看守所后的董良杰情绪低落。董良杰说,问题微博给当地产业和人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补上迟来的道歉”。董良杰说,在微博上做科普也好,传播其他信息也好,希望以他为戒,“严格遵守科普的职业道德,提供真实、全面、客观的信息给公众”,他进来后才发现,“自由和尊严比名声和财富更重要”。
薛蛮子也表示,作为一名影响力比董良杰大得多的网络大V,盲目地转发微博,“影响到了当地渔民的经济收入”,不经核实就转发是不负责任的,忽视了作为大V应有的社会责任感。
■对话
薛蛮子并非“因言获罪”
近期,国信办、公安部等多个部门联合整治网络谣言,受到广泛关注。昨天,针对公众关心的网络谣言如何界定、“薛蛮子”被抓是否因为是“大V”、“转发谣言信息500次”以上是否判刑、网站在治理网络谣言中应承担什么责任等问题,国信办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被抓无关大V身份
记者:有人说薛蛮子被查出是“因言获罪”?
国信办:最近查处的多名利用互联网制造和故意传播谣言人员,有的是为达到个人目的、非法攫取经济利益而故意造谣传谣,如“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有些人因违法犯罪被查处,可能其在网上影响较大,有舆论避开其违法行为,只强调“大V”或网络名人,甚至造谣说“因言获罪”,这是误导。如“薛蛮子”被依法查处是因为嫖娼、聚众淫乱及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和他的“大V”身份无关。
构成犯罪才可判刑
记者:是不是造谣就要受到刑事追究?
国信办:造谣诽谤,伤害了他人或社会,当然要承担责任,这是无可非议的。对于不是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以批评、教育为主。最高法发言人曾指出,即使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不属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在网上散布的,就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对于“两高”相关司法解释,表述为谣言信息转发达500次、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就可被判刑准确吗?
国信办: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即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显然,根据这一规定,被转发500次的对象是特定的诽谤信息,而不是其他信息。
网络不是谣言空间
记者:有网民说整治网络谣言就是压制言论?
答:这是错误的观点。打击网络谣言有利于保护正当的言论自由。网络空间不能成为谣言空间。放任谣言传播,无异自毁网络。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允许谣言传播。任何个人的自由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不能无法无天,必须以不妨碍别人的自由为前提,自由不应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本版采写京华时报记者袁国礼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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